這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太陽依然從東方昇起,人類的文明繼續走了下去。時間仿如涓涓細流般連續不斷,經過再也不回頭,但人類喜好把看不見也摸不著的時間如同土地般丈量並加上座標。依照目前全球官方採用的曆法,本年度是始祖紀元二百二十五萬八千四百七十八年。這麼說來,這時期一個新生兒出生時是紀元二百多萬年,想必到這個人死了,還是二百多萬年。為什麼要用這麼奇怪的紀年法呢?人類的一生不過七、八十年,面對這樣巨大的數字,就足以讓人起敬畏之心吧。紀年的起始,是根據在東非洲大裂谷發現的人類最早祖先骨骸(事實上也不能說是骨頭,而是石頭了)所估算的,所採用的定年法,儘管最具科學的公信力,但這個方法至少有十個百分比的灰色地代。誰也無法斷定時間還有環境的變化,對石灰岩洞裡的死人骨頭,產生過怎樣的影響。換言之,這個曆法的起始點,就有約二十萬年的誤差,可真叫人頭皮發麻,誤差值本身就比人類有文明以來的歷史還要長了數十倍。然而當初參與討論的權威人士,也許就是看中了這一點,最後取了當初測得的非整數年份當作紀元基準。大衝突(The Great Conflict)結束之後,世界上瀰漫一股大和解的氣氛,用一個宗教人物的誕生來當作紀元起始,難以被所有人所接受的,所提出的代表性人物,只要是屬於特定宗教、種族或國家,或多或少就存在爭議,所以佛陀出局了,黃帝也出局了,華盛頓、拿破崙之流則更無意外。人類學權威艾克里爵士(Sir Lance Eckley)提議以不知姓名的老祖宗為紀元起始*1。客觀來說,在未來的某一天,一定還有個更早的祖先骸骨會被發現,不過那也是未來的事了,人類最早祖先的形態始終有爭議,這個命題該定義為,在漫長演化過程中,那個時期的祖先,可以做為現代人類的始祖代表?南方古猿(Australopithecus)、巧人(Homo habilis) 、直立人(Homo erectus),還是乾脆溯回鞭毛蟲。因為化石材料的缺乏,還有人類演化譜系的龐大,有些失落的環節,至今仍未補齊。年份的爭議就暫且放下吧,這對一般人也不是這麼重要,當初耶穌.基督經過考證,也不是在西元元年出生,過往的人類,西元紀年也是用的很開心。

 

*1事實上是有一個發現者維儂威廉斯(Vernon Williams)所取的名字,Bob。也因此世界曆有個非正式的戲謔縮寫A.B. (after Bob)。那有沒有B.B. (before Bob)這個用法呢?正經說來是有,但不會用到,如果沒有人類這種短命的生物介入,通常時間軸的間距動輒以千萬年為單位起跳。提到恐龍還是三葉蟲這一類的東西時,才是屬於B.B.的範圍,但只要說幾億年前就好了。在以億為單位的地球史,二百多萬年,真是微不足道,有文字以來的幾千年,更是驚鴻一瞥。雖然這個曆法的年份這麼長一串數字,但報章雜誌,都只使用最後三位,有些日常使用甚至只用二位,這也許是人類永遠改不掉的,只看眼前的習慣吧。

 

早期人類歷史中發生的過錯與苦難,現今看來已成過往煙雲,這是因為科技的進步,還是因為思想的改變所帶來的結果呢?

 

少數人過度的自由,帶來的苦果,必須由所有人來承受,某種角度來說,是不公平的。根據世界聯盟(World Association)所承認的大綱法(The Fundamentals)規定,所有人類成員均為自由人,在不侵犯他人生命及資源的前提之下,能保有最大程度的自由,當然自己的生死除外*2。人類的誕生,從古自今,都是掌控在別人手上,那是在一個人類意識形成之前所被完成的行為,所以必定是由第三者藉由自然或是人工的方式完成,這部分陳述並未引起任何爭議。問題是出在另一部分,也就是死亡的部分。在較早的人類歷史,死亡常常也是不由人的,要刻意殺死人是容易的,自然老死或因病而死更是常態,但要使人類無限期,或更精確地說,明顯超出正常人類的壽命限制,是幾乎不可能的。

 

*2 大綱法與其稱之為法,更像是制定整體人類走向的準則,為大劫後的人類指引一條正確的道路。它的內容僅包含二十五條敘述,每一條文都力求清晰沒有模糊空間。它適用所有世界聯盟的成員,包含大部分的國家、區域聯盟、主要宗教及未形成國家的大型群眾團體,所以不能有太繁瑣的描述。雖然印起來只是薄薄一冊,當初為了使所有參與制定的代表同意,在日內瓦召開的馬拉松會程,足足延續了二年又八個月。在一開始,光是要以英文、法文、中文、俄文或西班牙文何者為官方語言,就足足吵了三個月,英文獲得最多的支持,但愛抗議的法國代表以大革命般堅忍不拔的毅力勝出(他強調這是原則問題),英文與法文成為主要官方語言。各參與代表在會後宣誓,以該國全體國民賦與該代表之權力,承諾將以大綱法為基礎進行修憲、修法,以求沒有悖離之處。雖說力求清楚,但模糊地帶沒有消失,所謂「除了自己的生死」這樣的敘述,是由第五條:「人類生命的存續,不可違背自然的規律」所衍生出的解讀。這個條文引起的爭議包含了對於安樂死、墮胎、節育與之後提到的長生等問題的不同看法。與人性相關的議題,始終無法用法律途徑解決。

 

現在的地球,總人數達到了八十三億,根據歷史文獻的記載,目前人類的生存,過的比人口曾有一百億的時期好,也比只有五十億的時期好,這是因為科技的發展與道德的節制。在人口超過一百億的時候,人類意識到資源匱乏的嚴重性,為了使自己的種族、國家獨占最後的資源,展開了一連串的結盟、爭戰、掠奪、詐欺,以保留己方最後生存的優勢。在短短的五十年,反而使得有限的資源更快速的枯竭。期間動用到的手段,不論是檯面上或暗地底的,無論從什麼觀點,這段歷史都不是光彩的篇章,以致到了和平降臨之後,在史料受到妥善保存的情況下,公開在外流傳的官方資料反而比上古史還少*3。經歷大衝突後,人類意識到,如此下來,最後的贏家,也將沒有任何資源到手,這會是一個無利可圖的爭搶。接下來展開一連串文明的,也就是外交式的協商,所有的主要政治勢力,都要求己方與對方要盡到最大程度的節約,以便延長整個生物世界的存續。經濟的發展不再重要,只要能維持生存的程度就好,就算回到以物易物,又有何不可呢?當然這種事情從未發生。每一個人的生存,不再以取得最大的財富或權勢為目標,因為這意味富人或權勢者得以進行大量物資的消耗,這是大綱法揭櫫的公平原則所不允許,換言之,過多的個人財產,是不受到保護的。基於人的天性,並不對這種事情加以處罰,這好比螞蟻會把超過自己所需份量的食物,拖回洞穴儲存。這種勤奮的力量,以往是人類進步的動力,但現今的社會不再讚許這種行為。勤奮還是美德,但勤奮地消耗資源則不是。因此會以強制的手段將不應得的財富或是資源重新分配。

 

*3 要查閱這些資料並不困難,這些資料只是僅限官方資料不以網路形式流傳。非官方的資料在網路就可取得。一般而言,網路使用者都會找尋更有趣的資料。關於大衝突期間的官方資料,只有全世界的三百座國家級或知名大學圖書館有收藏,沒有任何限制。基於長久形成的默契,官方對於這些資料查閱的態度,是不鼓勵也不禁止的。只要你能到達圖書館內,書面或數位資訊,任君查閱,只是不能帶出館外。儘管三百是不小的數目,但分散在全世界,在不允許私人飛行的時代,想做個歷史研究,這任務不可謂不艱鉅。

 

也因此,儘管人類數目緩速地增加,但所耗費的資源總量,反而降低了。大綱法限制了每人的法定生殖數目,以停止總體人口的成長。但意外或蓄意的超額生產是難以避免的,長久來說,總人口數還是緩緩地成長*4。這部分雖與眾人的利益為首要的部分有抵觸,但經過長久累積的共識與國際法庭的解釋,認為超生的人類同樣享有自由人的權利,不得隨意的毀棄。但有種行為,一直不能被這個以平等為最高準則的新世界所接受,就是不死。想要永續生存是生物的本能,這個願望因科技的發展,已經完全可能。但有限的資源,無法支持一個不死人的世界。

 

*4 法定的數目是一個人終生一個子女,以達到理論上的人口零成長。所以未經生育的配偶,可以生育二個子女。在額定數目內所誕生的子女,擁有完整的社會福利。爭議的情況如第一個小孩應歸於父親或母親的名額、生育過的離婚者再度走入家庭、子女死亡、或是被強暴生子的婦女等情況,就會面臨被迫不能再生育的情況,因應林林總總的例外,以英格蘭為例,有多達十五巨冊的判例作為依據,使得這些特殊情況下誕生的子女,也能享有完整的福利。

 

因為科技的發展,已知三種類型的方法,可以大幅延長人類的壽命。這些生命明顯長於一般人的人們,一般被惡意地被稱為不死人(The Undead)。其中第一種方法,也就是胚胎期的基因改造,因為基因工程的高度發展,包含端粒的修補、基因的改變,可以使得基因改造後的人類有較佳的抗衰老能力。但人類求長生的目標,通常是為了自己壽命的延續,除了大衝突時期的科學研究用途外,很少發現利用第一種情形產生的不死人。第二種則得利於老化學的發展,後天利用各類藥物、酵素欺騙細胞,使得老化的機制減緩或停止,達到延長壽命的目的。第三種不死人形成的原因,目前還不明,但據傳有最佳的效果*5。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三種方法,即使老化機制停止,細胞同樣會因為別的因素,如輻射、化學、物理等形式受到傷害,在所需各類營養不充足或過度勞動的情況下,細胞的生命力同樣會受損,因此延長壽命除了停止老化這個環節,營養的補充與身體機能的修補同樣重要。這些維持方法消耗資源程度可想而知,也難怪受到一般群眾的厭惡*6。不死人並不是超人,強化的人體只存在於小說、電影或其他虛妄的形式,不死人的身體強度,與一般人無異,也就是說,同樣是蛋白質、脂肪還有許多的水組成。只要一刀命中要害,就可以終結一條所謂不死的生命。但毫無爭議的是,不論是經過何種形式的調查,不死人相較於正常的人,僅僅是非常少數。主要是因為相關技術與資源取得的問題。不死這種行為被視同侵佔他人的資源,照這個世界的人所信仰的,每個人所享有的,應當是平等的一份。即使幾個德高望重的偉大人物,希望透過民意表決,准許他們以這種形式,延長生命,最終都沒有被接受*7

 

*5事實上,群眾普遍對於不死人是抱持厭惡而非痛恨的程度。但對於第三種不死人的成因,則高度引起群眾的好奇心理。依官方的資料而言,並沒有對不死人加以分類,也不知三種的分類法從何而來。關於神祕的第三種,有許多近於街談巷議的說法,但目前一般是排除吸血鬼、外星人的可能性。這二種,呃,姑且稱之為生物,現今的存在與否,在科學發達的今日,尚未得到證實。

 

*6 這裡所謂的不死人,當然不是喪屍、僵屍之流。嚴格來說,不死人就是一般人,只是活的比較久。他們也不是真的不死,只是老化的非常慢,目前官方最高的記錄,是愛爾蘭的老化科學專家艾妲史旺(Aida Swan)的二百一十六歲,如果不是在她一百八十三歲時被查獲,也許她的記錄還能保持下去。被查獲的原因,是因為配偶比爾史旺(Bill Swan)的意外墜馬死亡,讓警方追溯戶籍資料得知,這對夫婦在記錄上死亡已久。退休後隱居在鄉下的他們,已經藉職務之便,累積足夠的所需物資。就參與這個事件的警佐奧森(Robert Awuson)回憶,他們住宅的地下室,仿如電影裡的太空船艙。史旺夫婦是歐盟區由英國所主導的努曼諾爾(Númenor)計畫的重要成員。在大衝突的瘋狂年代,人類的慾望無止盡的增長,對於壽命的渴求也是。這個計畫期望能使人類達到托爾金(J. J. R. Tolkien)筆下的努曼諾爾帝國首任皇帝的壽命,五百歲。

 

*7 最著名的是促成大和解的四巨頭之一,當年的歐盟輪值主席匈牙利總理史帝芬阿培德(Stephen Arpad)在年老力衰之後做了延長壽命的要求。輿論反應激烈,泰晤士報的頭條為: 阿培德欲在他所建的公平世界行不公之事(Arpad Seeks Unfairness in Fair World He Built)。自此之後,沒有公眾人物甘犯眾怒,做此請求。

 

對於不死人的處理方法,仍是不加以處罰,但是強制停止長生的機制,與自然人無異地走完人生的歷程。得以長生的人,最害怕的,就是被別人發現而受到舉發。既然不能處罰,就只能加以監控。在資源為重的情況下,除了科學研究以外的飛行,都被視為浪費,海洋再次形成自然的障礙。遠離各大陸的小海島,就成為留置這些不死人的地方。像是亞洲的台灣,非洲的拉斯帕爾馬斯(Las Palmas)、歐洲的馬爾他島(Malta)、澳洲的馬維爾群島(Melville Islands)等。不死人集中接受管制,目的就是為了斷絕他們長生的管道。這些算是近大陸島嶼,但若有潛逃回大陸的情況發生,一經查獲,就要在不可能以體力逃回大陸的夏威夷渡過一生。這方法一直存在很大的爭議,少部分人認為,與其浪費資源遣送,不如就地處決。但是這是個道德意識高漲的年代,這種行為還是普遍不被認同*8

 

*8 也許就片段的資料如上,不知情讀者會誤以為這是一個低犯罪率並且輕刑罰的世界。犯罪率降低是真的,但是全世界一年仍約執行了約一千多件的死刑,並且超過一半的國家,都沒有所謂的終生監禁。這樣的思維借鏡古代游牧民族的智慧,對輕刑者只判處不會傷及勞動力的刑罰的與財物賠償,對付重刑者就是處死。長期監禁無疑是浪費資源的最好方法,也因此日漸受到摒棄。有劊子手之稱的澳洲法官維艾里(Bozzini Vieri)的名言是:「這個世界,最不需要擔心滅絕的,就是蟑螂與人類」。對於不死人不處死,主要是他們並不是直接傷害特定人類的人權。

 

事實上,基於之前的描述,不知情者一定會認為這是當下世界上最重要的問題,其實並不然。比起預測小冰期的即將到來所引發的糧食恐慌、再生能源效率的瓶頸無法突破以及個人資源使用額度的不斷下修,這才是讓眾人苦惱的問題。不死人牽扯到的,主要是原則上,或是道德上的問題。以推測的數目而言,有一說是不死人的數目,不會超過十萬。普遍認為不死人數量太少以致不會對這個世界造成任何影響,甚至有少部分人同情他們的立場*9。對於現今世上的每一個人,也許他們的心中,都存在更大的煩惱吧。

 

*9 其中的一個例子是號稱巴克利(Charles Barkley)傳人的NBA黑人大嘴球星阿格拉(Daniel Argla)被問到對這個族群的看法時就說:「不死人?很重要嗎?人數可能連這個體育館都塞不滿吧。你先聽聽這群傢伙幫我歡呼的聲音,嗚,真爽。你知道的,兄弟,現在是個平等的世界。我長這麼大也沒看過半個不死人,好吧,也許我看過,認不出來。不過我猜不死人裡面不會有黑人,因為從以前到現在,黑人還是他x的一樣窮。我承認這些人是有點爭議,也許他們都是些自私又孤僻的怪咖。嘿,兄弟, 但你得體諒他們,因為他們不像我這麼帥又會打球。但,兄弟,這是個自由世界,誰敢像之前對待古早的黑人弟兄一樣欺負他們,來跟我單挑,我要先把球扣在他頭上,再把球塞進他的xx。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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