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md1
這次想要寫這篇文章 起源是老謝寫了一篇AMD的文章  就不引用了  主要就是讚嘆 感慨  很像他一概的風格
AMD好棒棒!  Lisa Su 好棒棒!  事後論當然是簡單  但一家大公司死裡求生  花了數年的時間大翻身  就沒人看出跡象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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傑克倫敦(1876~1916)是二十世紀美國著名的作家,到現在也是啦。開始看他的書是從「海狼」開始的,裡面一些暴力的情節很吸引青少年人。後來陸續把「野性的呼喚」及一些中短篇小說給看完。最大的收穫是在中二中的圖書館找到了絕版的「馬丁.伊登」。他的寫作在當時的世界是蠻有名氣的,曾在諾貝爾文學委員會主席跟記者談作品選拔的對談中,看他的名字被提起,但他們認為,傑克倫敦的作品是「粗野的」,完全沒有列入考慮。對談還提到,當時的他們覺得史坦貝克也沒法得獎,僅管史坦貝克最後還是得獎了。而有謠言,江郎才盡時的傑克倫敦,曾跟年輕的劉易士買過故事,而後者在之後也得了諾貝爾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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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才開始不久,但已經有許多名人死了。其實他們也都有點年紀了,所以大多所處全盛時期已經不是六、七年級的青少年時期了。像David Bowie雖然名氣很大,但比較少聽他的歌。而石內卜是不唱歌的,但是他跟Emma Thompson演的愛是你,愛是我(Love Actually)真的很好看,有看一定要看一下,回味Alan Rickman的風采。Eagles的Glenn Frey過逝,對我們這一代的大學生不能說是沒感觸的。我們這一代大學時的主業是打星海、世紀帝國,但吉他這種老才藝,還是有一定的擁護者。就算不彈,聽聽也是很樂意的。

一個樂團,在全世界紅個一年是實力加運氣;紅個三、五年是實力超強;像是老鷹這種的,只能說是傳奇了。說來也奇怪,每個人在自己青少年時期,大多會喜歡當時最夯、最流行的音樂。但這種喜好,又會跟著一輩子的。也是為何在十數年後,在今年最強寒流要來時的午夜,俺不在被窩裡,而是一邊啜著威士忌,一邊懷念當時大學宿舍人人在聽的Hotel California。一首歌出名到這種程度的,通常我就不寫介紹了,寫的更好的文章多的是。但這星期聽到Glenn Frey過逝,一直思索要以自己的形式紀念一下。凡走過的,必留下痕跡。像是穿了沒洗的襪子,給大家聞個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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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8_by_Li_Jun
無意中踏進了北美館,意外發現了一位還活著且讓我非常有共鳴的藝術家-梅丁衍。他是一個多產的藝術家,而且風格多變,目前仍在進行非常有意思的創作。他計畫要為死於白色恐怖的版畫家黃榮燦發聲。下圖是黃榮燦因而受害的作品-「恐怖的檢查」。其實只要一看到作品的內容,就可以知道為何他被當局所忌而終遭殺害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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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夏天總是讓人無力,昏昏欲睡,如果忘了開冷氣,不小心一睡下去就是一身汗溼。理想的夏天午後應該是吃完飯後,就發呆(場地最好有微風與躺椅)、喝飲料(翡翠檸檬?)、看點閒書(進擊的巨人?)、聽音樂(???)才是。自從當了沒有暑假的上班族,這種渴望就愈來愈強了。最近回味了一首歌,沒想到一聽就是一個星期,這首歌的旋律一直繞在我腦海裡。用自己組的音響聽,感覺更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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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tti Boyd
吉他這種東西,男人在高中、大學時期,不是幻想自己會彈,就是想要學會彈。美國這種英雄的出產國,有了超人、蝙蝠俠跟鋼鐵人,當然不意外也有吉他英雄。不過就像每個超級英雄都有自己的粉絲,吉他英雄也有很多個,像是大家很熟悉的Steve VaiSlashPaul GilbertEddie Van Helen等等等等等。請這些知名的吉他手排一圈,大概可以把101圍一圈吧。一般彈吉他,大家都愛比誰彈得快來表現自己的男子氣概。但是有幾個人,不是以彈得快著稱,卻很受推崇的,像是Eric ClaptonB. B. KingEric Clapton比較著稱的外號是「Slowhand」。在台灣他被視為美國的吉他之神,其實他是英國人啦,只是到了七十年代之後,美國就是他的演藝生涯的重要舞台。他的人生非常的精采,在很早期,他就被認為是Jimi Hendrix之外最強的吉他手。不過這二個人沒什麼瑜亮情節,他們的友誼一直保持到了Jimi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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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跟同事去唱歌,已經三、四年沒有去過KTV了,看到幾個同事激動狂野的一面,也誕生了新的康樂股長,真是不賴。唱歌真的是很棒的抒壓方式,不論歌聲的好與壞,也難得有個場合,可以讓大家徹底發聲的,一般人就算聲音很好聽,也不會在公共場合鬼吼鬼叫。這次唱歌年齡層分布比較大,有些歌,新到老人不知道;有些歌,是老到一播出音樂,大家就開始唾棄。一群人唱KTV是個拓展歌庫的好機會,可以聽到每個人最喜歡的歌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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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到一個年紀就愛聽老歌,這個說法有邏輯上的問題,當你第一次聽到它的時候,通常都是新歌,只是隨著你變老,它就變成老歌了。這跟吃飯的口味有點相像,在某個環境之下成長,造就了喜好的口味。耳朵跟舌頭,都因為經驗在大腦留下刻痕,行動的軌跡只要跟這個刻痕重疊,就是那麼合拍、自然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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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阿福大大催稿很久了,在假日只好動工。在盛夏的中午,沒有什麼事情可以做的,要跑步得等到晚一點,這個時間只能聽音樂,陪奶茶丟球打發時間。最近什麼都不想寫,需要動腦的人,都有創意上的瓶頸,本來就沒腦的人,瓶頸就更早會出現…。通常第一件文學或音樂作品,不見得最好,但最常令人驚豔,因為那是童年時期到目前的累積,最能反映創作者的人格。但是接續下來,如果是有作品量產壓力的人,就只有很短的時間,可以思考或吸收新知,再成長。不然就只能作一些有的沒有的事情,分散別人的注意力,掩飾自己的無能(?)
 
目前寫到沒什麼可以寫了,或是說,正經的東西目前沒心情想寫,所以想到一個最簡單的,就是當個評論員。這種工作,不事生產,還能否定別人的努力,簡直跟電視上的名嘴一樣,是完美的職業啊啊啊!這次要評論的,是一個漫畫家,而且是一個了不起的漫畫家(廢話)。漫畫家的養成很困難,也許心中有很宏偉的藍圖,礙於技術的表現,無法畫出心中想法的萬一。當個偉大的漫畫家,必須是個好的畫家、作家,通常精通其一已經非常困難,更何況是二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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